[摘 要]:建国初期,毛泽东力主加速新民主主义农业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其原因是由于受到国际共运不断变革的哲学观的推动和苏联模式的影响。当时解决国内的粮食危机和工业化资金的需要,以及对农村个体经济发展走向的忧虑,也是毛泽东加快选择社会主义过渡的现实理由。
[关 键 词]: 毛泽东 农业 社会主义 过渡
从民主革命到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都曾正确地预见中国革命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完成民主革命,建立新民主主义国家;第二步在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将革命继续向前推进,实现社会主义革命。建国前夕,毛泽东仍然认为在不具备政治上经济上一切条件的时候,不要轻易地谈转变。但从1952年开始,在关于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上,毛泽东改变了原来设想的“先建设,后改造”的思路,提出“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开始采取如刘少奇所指的“严重的社会主义的步骤”,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大大地加速了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的进程。在农业领域,由新民主主义农业向社会主义农业过渡的转变影响尤为深远。分析这一突变的原因,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不发达国家搞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也有益于增加对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
一、不断变革的哲学观是加速过渡的理论基础
建国初期我国加速农业社会主义过渡决策的形成,是毛泽东等领导人在思想认识上基于对马列主义关于农民二重性观点的继承。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认为农民是一个有着先天缺陷的二重性的阶级。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首先表露了关于农民问题的一个基本观点,即农民是一个介于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中等阶级”。在此观点指导下,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一文中阐述了视农民为具有二重性阶级的基本思想。他认为农民形成了一个阶级又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小农的固有缺陷是“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677页。)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关于农民具有二重性的观点。他认为农民是一个特殊的阶级。一方面,农民是资本主义剥削的敌人,是劳动者;但另一方面,农民又是私有者,半投机者,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动摇不定。列宁对农民在民主革命中的趋向和建立工农联盟的可能性作了乐观地估计。他说:“不仅彻底的土地改革,而且农民的一般的和经常的一切利益,都使农民趋向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第589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1版。)因而每当我们的事业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时候,革命党的领导者应该而且必须更广泛、更大胆地提出任务,使他们的口号始终走在群众的革命自动性的前面,成为他们的灯塔,向他们表明我们的民主理想和社会主义理想的无比宏伟和无比壮丽,向他们指出达到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胜利的最近最直的道路。列宁总结俄国革命的实践经验时指出:事实上只有当资产阶级退出,而农民群众以积极革命者的资格同无产阶级一起奋斗的时候,俄国革命的规模才会真正开始发展起来;只有那时,才会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可能有的那种真正最广大的革命规模。由此列宁得出结论,农民阶级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共产党必须以斗争的方式把农民团结在工人阶级周围,工农联盟才能得以巩固,无产阶级革命才会有胜利的保证。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具体实践,也印证了列宁的预言。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不同的革命时期提出和实施了符合农民利益的土地革命政策,并阐明了农民阶级的最终解放与新民主主义革命前途的一致性,从而争取到了农民的信任及拥护,建立了稳固的工农联盟,赢得了中国革命的力量之源,使农民阶级能够跟随共产党去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
毛泽东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一直都在求新求变。他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魄带领中国人民打碎了一个旧世界,建国后他也希望用共产党人一往无前的气慨领导人民群众建设一个更新更美的新世界。国际共运实践中以革命的口号和任务促进工农联盟的策略思想,战争年代动员人民群众的有效方式,使他相信适时提出革命的目标、口号仍是动员农民群众的最有效方式。毛泽东革旧出新的哲学观在思想上对指导新中国的经济建设起到了主导的作用。
新中国建立初期,面对严峻的国际局势和快速发展工业化的压力,毛泽东设想通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推动农业集体化,用生产关系的变革来带动和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他认为,农业生产从个体经济转变到集体经济,在我国只能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这样一些不同阶段的部分质变来完成。而这一质变过程,必须通过在农村进行广泛、深入的群众运动和阶级斗争的形式才能完成。毛泽东强调:不搞阶级斗争,不搞群众运动,这是一种恩赐观点,实际上是一种右倾观点。1956年9月,毛泽东在总结《我们党的一些历史经验》的文章中,指责党内主张在农业集体化问题上采取循序渐进、稳步发展、耐心等待、思想感化政策的一些同志是在力争保存落后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并且总是从平面看农村,而不是立体地看农村,即不懂得用阶级观点看农村。他们不了解“宇宙间、地球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发生、发展和死亡的,都是不能‘彻底巩固’的。”“一定的社会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巩固它,但是这种巩固必须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永远地巩固下去。认识不到这一点,反映这种制度的意识形态就僵化起来,人们的思想就不能适应新的变化。”(《党的文献》1992年第1期,第5页。)不久,毛泽东又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革命论。1958年,毛泽东在《不断革命》一文中指出,我们的革命是一个接一个的。从1949年在全国范围内夺取政权开始,接着就是反封建的土地革命,土地改革一完成就开始农业合作化,接着又是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革命。接着又在1957年进行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现在要来一个技术革命,以便在十五年或者更多一点的时间内赶上和超过英国。但是,在技术革命中,必须注意把技术和政治结合起来。1959年底到1960年初,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谈话时再一次强调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没有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但是还有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也是革命。从社会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革命,从共产主义的这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个阶段,也是革命。共产主义一定会有很多的阶段,因此也一定会有很多的革命。
总结过去,毛泽东得出结论:“一切革命的历史都证明,并不是先有充分发展的新生产力,然后才改造落后的生产关系,而是要首先造成舆论,进行革命,夺取政权,才有可能消灭旧的生产关系。消灭了旧的生产关系,确立了新的生产关系,这样就为新的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道路。”(《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2页。)对此,毛泽东有其哲学上的理解。他认为,“社会的变化,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内部矛盾的发展,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阶级之间的矛盾,新旧之间的矛盾,由于这些矛盾的发展,推动了社会的前进,推动了新旧社会的代谢。”(《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02页。)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和不平衡是绝对的,它们之间达到平衡总是相对的。平衡和不平衡这个矛盾的两个侧面,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如果只有平衡,没有不平衡,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就不能发展了,就固定了。矛盾、斗争、分解是绝对的,统一、一致、团结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有了这样的观点,就能够正确认识我们的社会和其他事物;没有这样的观点,认识就会停滞、僵化。” (《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1页。)
可见,毛泽东的思想和言行,带有强烈地以变促进的思想动因。显然,毛泽东把阶级斗争、社会革命当作了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苏联模式的影响,是加速过渡的外部原因
经过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毛泽东领导成立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新中国。建国之初,面对内忧外患的严重危机,只有迅速建立起独立的、完整的、强大的重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以及维系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新中国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之初,因为西方国家的封锁,也由于没有自己现成的经验可以比较,苏联模式就成为中国共产党人能够借鉴的唯一参照。苏联模式主要是苏联快速建设社会主义的模式对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大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这是苏联经验最明显的昭示。列宁一贯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有在生产高度社会化的大工业基础上才能建立起来。列宁特别强调只有在发展大工业和机器制造业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改造俄国的像汪洋大海一样的小农业,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改造成为集体化、机械化的大农业生产,而且还可以改造小农的整个心理和习惯,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因素。列宁指出:“只有有了物质基础,只有有了技术,只有在农业中大规模地使用拖拉机和机器,只有大规模电气化,才能解决小农这个问题,才能象人们所说的使他们的整个心理健全起来。”(《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41卷,第53页。)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即把大工业企业的社会化及大工业企业的管理问题迅速提上了苏维埃工作的议事日程。在斯大林时代,苏联工业化的集中与优先地位更加突出。斯大林坚持认为,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绝不能无止境地即过于长期地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之上,即不能建立在规模最大的最先进的社会主义工业的基础上和最分散的落后的小商品农民经济的基础上。必须逐步而又不断地,坚定不移地把农业转到新的技术基础上去,转到大生产的基础上去,使它跟上社会主义工业。因此,“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把农业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为一个整体经济,使农业服从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在农产品和工业品交换的基础上调整城乡关系,堵死和消灭阶级首先是资本藉以产生的一切孔道,最后造成直接消灭阶级的生产条件和分配条件。”(《斯大林全集》第9卷,第114页,人民出版社,1954年4月第1版。)如果国家的经济长期建立在大规模的社会化的工业和个体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必然会造成国民经济发展的失衡,造成粮食及某些工业原料供应困难,那将势必引起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的紧张关系,使工农联盟面临破裂的危险。斯大林坚信,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是能够采用拖拉机和机器的大农场,这种农场比地主和富农的农场能出产更多的商品。为此,在农村应当加速农业集体化的进程,比较迅速地建立起社会主义大农业。这样才能有利于农业的机械化、化学化和采用其他新技术,才能满足工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也才能提高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平,避免两极分化,巩固工农联盟,从而为社会主义在苏联的胜利奠定基础。
苏联经验的另一示范作用是对个体小农经济发展的政策限制。列宁说过,“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全体贫民摆脱一切盘剥,因为只要富人还有力量,他们总是要想尽办法来压榨穷人的。”(《列宁选集》第3卷,第436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4月第1版。)斯大林一方面反对小农经济向资本主义大生产方面发展,另一方面也反对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衍生出新生的富农。斯大林在比较了俄国农业和西方农业的发展道路后指出,西方农业是按照通常的资本主义道路即是在农民深刻分化的情况下发展的,一个极端是大田庄和私人资本主义大地产,另一个极端却是大众的贫穷困苦和雇佣奴隶地位。斯大林认为,单是苏维埃政权的存在和基本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国有化的事实就不能循着这条道路去发展,“俄国农业应当循着另一条道路,即循着使千百万小农和中农合作化的道路,循着在农村中发展那种由国家以优惠贷款的办法来扶持的群众性的合作社的道路去发展。”(《斯大林全集》第6卷,第119页,人民出版社,1956年11月第1版。)也就是象列宁在论合作制时所说的俄国农业应该通过合作社吸引多数农民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循着把集体制原则逐步应用于农业,起初应用于农产品销售方面,然后应用于农产品生产方面这一道路去发展。
在集中优先保证工业化发展和限制私有经济发展思想的指导下,1927年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后,斯大林采取了扩大和巩固城乡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命脉、消灭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的方针。从1928年起,为了克服粮食收购危机和解决工业化资金不足的问题,斯大林停止执行列宁实施的新经济政策,强迫农民把多余的粮食按固定价格卖给国家,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向农民征收用于国家发展的额外税,即所谓“贡税”。从1929年下半年开始,联共(布)中央在全国开展了一场大规模的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到1932年底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全国1490万农户被组织进21万个集体农庄,集体化农户占全国农户60%以上。苏联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又将360万农户组织进农庄。集体化比例达到93%。这样,小农作为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在苏联消失了。
在农业集体化过程中,毛泽东多次强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经验鼓舞着我国人民,它使得我国人民对于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充满了信心。对党内主张实行先工业化后农业合作化的同志,毛泽东批评他们忽视了苏联经验。此外,苏联限制个体小农经济发展的经验也与中国共产党人追求消灭阶级、剥削与建立平等、公有社会的大同理想有许多类似之处,而且苏联的农业集体化道路与毛泽东的政治理想和人生追求也较为接近。在1953年10月2日的中央政治局粮食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曾引用马林科夫在苏共十九大上宣布的苏联依靠农业集体化顺利、彻底、永远地解决了粮食问题这一成果鼓舞到会的同志。毛泽东还多次把苏联牺牲农业发展工业的做法当作建成社会主义的成功的“国际经验”来鼓舞中国人民。1955年7月,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列举了苏俄在1920年结束国内战争后,从1921年到1937年,共用了十七年的时间完成了农业的合作化,而它的合作化的主要工作是在1929年到1934年这六年时间内完成的这一例子,并认为“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34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苏联经验昭示了一条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作基础,用农业集体化来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这条短而快的发展道路,它无疑成为了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加速农业集体化过渡的值得仿效的国际榜样。
三、解决粮食供应危机和工业化资金来源是加速过渡的直接动因
建国初期,随着国内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始,城镇和工矿区人口迅猛增长,1953年全国城镇人口达7826万,比1949年增加2061万人,⑴城乡粮食供需矛盾迅速扩大,城镇工矿人口对商品粮的需求急剧增加。但是,土改后中国农村分散的小农经济无从满足急剧扩大的增加农业生产和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的市场要求,而且,小农余粮户待价而售的心理与行为,加上当时东北等主要产粮区受灾严重,导致1953年国家粮食收购量减少。在粮食市场上,私商同国家争夺粮源的斗争十分激烈,大批粮食贩子在城乡之间进行粮食投机贩卖活动,企图操纵全国粮食市场,致使粮价波动剧烈,粮食市场混乱。面对严峻的粮食购销形势,国家必须改变光靠市场收购粮食的办法。经过研究,中央决定在农村实行粮食征购,在城市实行粮食配售的办法,这即是“计划收购”、“计划供应”的“统购统销”政策。
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暂时缓解了粮食等重要物资的供需矛盾,保持了粮价的稳定,为“一五”期间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但这一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分散的小农经济低效率的供应与日益庞大的工矿业对商品粮和工业原料需求越来越尖锐的矛盾冲突。毛泽东认为,如果我国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他思考再三,认为对此问题应该从体制上一劳永逸地加以解决,并以此巩固工农联盟,消除农村的两极分化现象。1953年10月,他在关于农业互助合作的两次谈话中明确指出:“个体农民,增产有限,必须发展互助合作。对于农村的阵地,社会主义如果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299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他断言,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
再者,工业化资金的积累也有赖于农业集体化的形成。毛泽东认为,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与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情况相类似,社会主义国家既不能依靠掠夺落后民族和国家来为自己的工业化进行血腥的原始积累,也不能用牺牲民族利益靠举借外债来发展工业,中国的工业化只能靠自身长期的内部积累。在面临外部严重威胁的特定年代里,为了国家、民族和政权的生存,必须尽快建立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的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体系,这是压倒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发展工业化的资金来源不可能依靠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来提供和解决。所以,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有使用的市场才有资金筹措的渠道,工业的发展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投入。因此,毛泽东主张在我国的条件下,必须先有农业的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个体农业制过渡到集体农业、过渡到社会主义,是新中国工业化必不可少的环节。这样,随着国内政权的巩固和国民经济的恢复,特别是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展开,一条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用农业集体化来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新中国经济发展道路已逐渐成为毛泽东等领导人解决新中国粮食、工业化需要的长远战略考虑。
四、对农村个体经济发展走向的忧虑是加速过渡的潜在动力
1948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讨论新中国的经济构成时,解放战争时期长期负责东北地方工作的张闻天向中央报送了《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张闻天在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指导下,结合东北经济工作的实际,明确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经济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构成的观点。张闻天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结构划分的观点被毛泽东吸纳进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当时说道:“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33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版。)当时,毛泽东还在张闻天报告的修改稿上批示:“决不可采取过早地限制现时还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办法”,(《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77页,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第1版。)1949年1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再次强调:“我们必须谨慎,不要急于追求社会主义化。”(同上,第236页。)这说明毛泽东当时是赞成在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保留非公有经济成份的存在并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发展的。
但是,建立完全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等级、没有差别的理想社会,是毛泽东自小的人生愿望,也是他的终极政治追求。毛泽东的青年时代,受到康有为的《大同书》和国外“新村主义”的影响,增加了他的完美主义理想向往。毛泽东追求简单平等、全民公有的思想随着建国初期各方面形势的好转而得到了重新发展。土改后农村逐渐出现的因农民家庭状况和经营好坏而产生的分化情况,使毛泽东对农村的小生产发展的趋向产生了很大的疑问。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指出,毛泽东认为土改后的农村中存在的是富农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和象汪洋大海一样的个体农民的所有制。而且在最近几年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毛泽东指出:“富裕的或比较富裕的农民,只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他们是动摇的,有些人是在力求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29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因此,毛泽东确信在土地改革以后农村中不可避免地要产生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
对农村小私有经济发展趋向的忧虑,在其后毛泽东的言行中多次反映出来。1959年12月,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表示,他赞同书中的一句话,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农村自发地跟着城市走,因为城市的资本主义经济和农村的小农经济基本上都是以生产资料为基础的同一类型的经济形式。” 毛泽东认为,在这点上,小私有带有资本主义性质。(《党的文献》1993年第4期,第9页。)对教科书所说“农民所固有的是商品资本主义趋势”一说,毛泽东强调说,不能说是所有的农民,而应该说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向两极分化发展。
基于对保持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考虑和在所有制上最终解放农民的设想,1955年10月,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的一场辩论和当前的阶级斗争》一文中明确宣布:“我们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是要在农村这个最广阔的土地上根绝资本主义的来源。”(《毛泽东选集》1977年4月第1版第5卷第196页。)
当党内一些领导人主张在新中国工业化初期长期保存私有经济的做法时,毛泽东斥责他们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犯了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到来之时,党的中心工作就是要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毛泽东认为如果允许农村中私有经济的存在,会对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构成长远的威胁。如果听任富农经济在农村发展起来,就是使资本主义的势力夺取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也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对这些问题,毛泽东强调只有在新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解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311页。)即只有实行合作化,在农村中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才能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以此巩固工农联盟。
总之,从建国初期农业社会主义的急速过渡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发达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必须处理好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关系。在同一性和斗争性两方面共存的矛盾体系中,不能过分强调矛盾的斗争性,而忽视矛盾的同一性;在社会发展的动力上,要重视生产力自身发展的规律性,注重发挥作为“自然历史发展过程”的物质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最终决定作用;同时要处理好工农业发展的协调关系、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速度与效益的递进关系等。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应该加深对时代特点、经济规律和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的了解与把握,不断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使党的理论在指导思想上持续保持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