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填写时务必注意如下事项:
协议书上的编号填写本人学号,原则上学院在发放前需写好学号方能发放给毕业生。
“甲方”栏的信息由用人单位填写,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性质、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必须填写区号)、地址、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与详细地址为必填项目,且必须字迹清楚。
“乙方”栏的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姓名、性别、生源地、学校名称、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身份证、政治面貌、家庭地址、健康状况、户口地址、联系电话也均为必填项目。
生源地填法:(1)未婚研究生填写父母当前户口所在地(2)已婚研究生(含就读期间结婚的)建立家庭户口的填自身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区或县,例“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及“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请各位毕业生填写的与PGSS管理系统上的一致(如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填写错误,请及时在系统上修改)。
学校名称:桂林理工大学
学 历:硕士研究生
毕业时间:2014年6月
户口地址填写:已迁入桂林理工大学的填“广西桂林市建干路12号” 或“桂林理工大学” ,未迁入学校的填户口实际详细所在地或填“未迁入学校”。
联系电话:填写可以有效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或座机号。
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好后应及时把学校留存份(颜色为黑色)交回研究生院留存,对于未按要求填写好的协议书不予收取,就业协议书复印无效,毕业生不得自行复印。请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填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