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
为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12号)(见附件1)有关规定,学校拟进行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1〕12号)第七条规定执行。
二、遴选方向
为满足学科发展需要,优先遴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方向导师。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学科名称和代码请参照《2023年桂林理工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见附件3)规范填写,同时向学院提交材料:申请表及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职称、学位证书、在研科研经费证明、科研项目、论文、专利、科研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依次附在申请表后装订成册一份。同时提交一份申报材料的全套(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要求生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文件命名为:XXX(申报人姓名)硕导资格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扫描件用于做资格审核和复核,请务必保证清晰。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查和表决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人数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2/3(含2/3),获得全体委员一半(不含半数)以上同意者为审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复查。
(三)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人请于6月5日(星期一)12:00前将申报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07403)安艳丽处(电子材料发至:505511583@qq.com)。
三、其他说明事项
经学院审查通过备案,研究生院复查通过的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只有在实际招收了研究生后才下公文聘任,导师的任期为所招收学生对应的学制期限。学校将在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进校完成师生互选后集中下公文聘任。
桂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