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促进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意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学科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通知》(桂理工研[2018]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及程序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并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二)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以当年的6月30日为限)。
(三)拥有适合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课题及经费,在研经费不低于0.5万元(以审核时财务处数据为准)。
(四)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方向明确。近3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四大检索(SCIE/SSCI/A&HCI/EI)期刊源发表1篇(获发明专利1项可折合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
3.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一等奖前7位,二等奖前5位,三等奖前3位);
4.具有横向项目经费不低于15万元;
5.对于讲师或博士学位无职称教师,如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可申请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1年4月23日前完成)
申请人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表(附件2),同时向学院提交《申请表》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科研项目批文、专著、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初审。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公示。
5.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审核结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净 联系电话:3698618(雁山)5897910(屏风)
附件1: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2: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表.xls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