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9日下午,根据学校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大讨论,学院党委委员和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这次活动。
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王青山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陆寿万同志在我校作的“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报告的主要精神和学校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王青山书记从理论高度阐述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指出自治区和学校开展“以案明纪,引以为戒”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举措,是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学院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他特别对发生在我区高等教育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剖析。指出全区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给我们的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要以这些案件为反面教材,教育和警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树立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敬畏意识,牢牢把握“法纪”这条底线,围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主题,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努力提高学院反腐倡廉水平,不断完善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他要求大家根据学校“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工作的整体安排,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撰写等工作,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和其他廉政教材,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提高思想认识。他还希望大家针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完善制度建设。通过这一活动,使大家理论上有提高,思想上有进步,行动上有落实。切实加强学院的廉政建设。
肖祥副院长发言指出:“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非常必要而且很及时,辅导报告针对性强。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专题学习,可以看到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也深刻体会到我们党惩治腐败、打造清廉政风的决心,更加坚定了对党的信念。为了使警示教育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得以贯彻实践,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时时、事事自警自励,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率先垂范。
陈朝晖委员发言表示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教育的思想,做到慎独、慎微、慎闲、慎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道德防线,要不断开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其它与会人员根据报告内容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就如何扎实开展好“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充分发表了意见。